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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买房,我能在张家港市提取自己的公积金吗?如能,需要提供哪些证件?
您好!您在苏州张家港缴纳公积金,孩子在南京购买住房,如果您与孩子的户口在同一户口簿内,孩子买房您可以一次性购房提取公积金;在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期间,还可以办理一年两次还贷柜面提取手续。(注:如苏州大市范围内有住房贷款的,则应优先偿还)
一、购房提取: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张家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一)、购买二手房的:在领取房产证过后,凭《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证明即可提取。
(二)、购买新建住房:凭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部分或全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即可提取。
一次购房行为可以购房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身份证、本人名下苏州地区的I类银行借记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苏州银行任一即可)、户口簿等关系证明。
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的开具时间要求在一年之内,提取公积金的金额为此票据开具日期当月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再扣除最近一个月的公积金月缴存额。
二、还贷柜面提取:请凭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贷证明(含还款明细、贷款账号、贷款人身份信息等,该证明当年有效)、身份证、本人名下苏州地区的银行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苏州银行任一即可)、户口簿等关系证明到张家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办理。
注:住房公积金提取实行“提还(用)相等”原则,因归还各类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已经归还的住房贷款本息总额,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至少需按最新缴存基数留存一个月的缴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