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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户口分户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来源:365热线 2025-09-06 20: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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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庆市户政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家庭户分户〕家庭户户内成员因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已变更、分割等需要分户,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申请分户登记。提交不动产权属变更、分割登记的合法证明材料和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集体土地上的家庭户分户以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分割为前提。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分户登记申报材料〕一、集体土地上房屋(一)申请人书面申请;(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居民户口簿》;(三)以下材料之一:1、所有权分割后的不动产权属证书;2、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等有效法律文书;4、户内成员因发生婚姻、分家析产等变化要求分户的,提供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权证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确认的分家析产协议;5、其他进行合法分割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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