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365热线>民生问答
内容:
我是新苏州人(2013年取得苏州户籍),54岁。目前属于失业状态。请问如何申请保障性住房?
回复:
现行姑苏区住房保障申请条件如下: 一、申请住房保障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苏州市市区户籍城镇户口满5年以上(含5年),姑苏区户籍满2年;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含18平方米);3、家庭收入为最低收入、低收入或中等偏低收入;4、政府确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房屋必须认定为申请家庭的现有住房:1.家庭成员名下现有的全部私有住房;2.家庭成员现承租的全部公有住房;3.家庭成员曾经购买过的全部房改房和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转让满十年后不再计算面积);4.现实际居住的属于家庭成员直系亲属的住房;5.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已转让的私有住房;6.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已转让使用权的公有住房;7.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已被拆迁的住房; 三、目前住房保障的主要形式为:租赁补贴、购房补贴; 四、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家庭,可在每年上半年向户籍所在地街道的住房保障窗口提出申请; 五、有关住房保障政策具体事宜,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的住房保障受理窗口或苏州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咨询,咨询电话:6728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