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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南大场镇马家滩村耕地占用赔偿标准是多少?
您好,来信收悉。西海岸新区管委进行了落实,1、大场镇项目占地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严格执行《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2号)以及青岛市、黄岛区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大场镇工作实际,充分考虑群众切身利益,采取“据实清点核算、包干封顶补偿”的办法:区级以上重点项目占地,经清点核算地上附着物亩均达不到1万元的,按照1万元/亩包干补偿;亩均超过1万元达不到2万元的,据实补偿;亩均超过2万元的,封顶2万元/亩包干补偿(标准果园、茶园等除外)。镇级道路、公园、绿地和河道整治等公益性项目建设和临时用地地上附着物,均按照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的规定进行据实补偿。 2、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省政府规定的区片综合地价执行。目前,大场镇的区片综合地价为5.5万元/亩。根据省政府第226号令的相关规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户,主要用于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生产生活安置,其余的20%支付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兴办公益事业或者进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