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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在青岛创业办理的个体工商户在青岛只交的养老保险!请问有没有创业补贴?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了落实,按照市现有政策规定,外地户籍创业者申请创业补贴应符合以下条件:
1、人员类别:登记失业人员(在本市用人单位连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并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失业登记的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或在本市用人单位连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且创办创业实体后6个月内与原单位办理解聘备案人员。
2、创办实体日期:2011年10月1日以后,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创办各类创业实体,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办理就业及社会保险:创业者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在创业实体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补缴社会保险费不超过3个月)。其中,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的创业者,须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创业者,须创办创业实体后在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