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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都有生育保险,女方生育津贴已经发放。请问 男方护理假有没有补贴? 怎么申请,需要什么手续!
处理意见:市医保局:配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未享受社会保险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正常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满足当年政策规定的时间的参保男职工,于配偶生育后一年内,持结婚证、准生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原件(妇产科盖章)、住院医疗费收据、或城乡居民报销结算表(医保办盖章),到医保中心办理男职工配偶一次性医疗补助手续。补助标准为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分娩定额的50%。产前各项检查费用不予报销。如城乡居民医保已报销,核减已报销金额。按企业单位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正常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满足当年政策规定的时间的参保男职工,同时核发企业男职工护理假补贴。 市本级参保人员持上述材料到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楼生育保险业务窗口办理。三县参保人员请持上述材料到各县医保中心办理。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我生育保险科联系,联系电话0552-2065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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