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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购房补贴政策补贴范围:2024年5月15日(含15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期间,在我县行政管辖范围内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新建车位(库)的购买人(自然人,下同),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审核,同时合同网签日期(商品房网上认购备案确认单中的备案时间)需在2024年4月15日(含15日)之后的给予购房补贴、购置补贴。
申领所需材料:
1.《长丰县申领购房补贴购置补贴申请表》(留原件);
2.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长丰县商品房网上认购备案确认单》(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3.购房、车位(库)首付款凭证(含POS机刷卡小票)(留原件);
4.购房、车位(库)尾款凭证(含POS机刷卡小票)(留原件);
5.购房、车位(库)票据(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6.购买人有效身份证明、夫妻双方户口本、I类银行卡等材料(查看原件,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