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通过邮寄或者行政复议机关指定的互联网渠道等方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
目前合肥市开通了以下几种申请行政复议的互联网渠道可供您选择:
1、安徽法律服务网(http://ah.12348.gov.cn/)。您可以登录后,在为民服务栏目选择“行政复议”并根据复议机关的层级选择相应办事区域。
2、微信小程序“掌上复议”。在该小程序内点击“申请复议”栏目即可申请。
3、行政复议服务平台(http ://xzfy.moj.gov.cn/)。登录后选择“申请复议”即可申请。
您需要提供的材料有: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具体行政行为材料以及其他证据等,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还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通过互联网申请的,可以按照平台指引提供、上传电子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