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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限购政策
来源:长沙365热线 2019-10-22 04: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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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于2012年上半年购买了望城区普瑞大道富基世纪公园二期的一套房子,首付,契税和维修基金等均已缴清,2013年11月30日开发商交房,本人于2014年6月入住,入住后多次向开发商咨询房产证办理事宜,开发商均未给出明确答复,直到2018年4月我与其他几位业主一起上诉到望城区人民法院,开发商才在2018年4月将我的房产证办理下来,时隔6年我才看到了房产证复印件,因为限购政策,取证满四年后我才能购买第二套房,现在家里人口多,急需换房却又不能买房,开发商的无故拖延给我的家庭造成了重大损失,希望有关部门能调查望城富基世纪公园房产证纠纷事件,能否根据实际情况批准这部分未能如期拿到房产证的业主按照购房合同上的日期有资格购买第二套房,谢谢!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您好!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75号)文件规定: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1套住房的,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4年后方可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我中心作为市政府限购政策执行部门,对于限购政策只能严格执行,精准落实。望您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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