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365热线>民生问答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经我局第二税务分局纳税服务科核实处理,情况如下: 通过电话和来电人取得联系,该系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房屋赠与需以房屋评估价格按4%缴纳契税。如过按交易方式处理则, 转让方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核实征收20%,核定征收2%)。受让方需缴纳2%的契税(来电人名下已有一套住房)。因存量房转让需核定计税价格,且需根据转让、受让方具体情况适用征收方式及税收优惠,因此具体缴纳税额需进窗后至税务机关窗口办理申报纳税时才可计算得知。 非常感谢广大市民对税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局将加强服务意识,以良好的工作态度、快捷的办事效率更好的为纳税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