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365热线>民生问答
您好,本人是一名孕妇,2016年11月-2018年7月长沙市社保参保,2018年8月-2018年12月湖南省社保参保,长沙的公司,2019年1月至今参保长沙市社保,社保至今未断,2019年1月怀孕,2019年2月中知晓怀孕,2019年10月中旬预产期,我已到长沙市社保局窗口咨询,到小孩出生时需连续交满10个月长沙市社保,而如果单独计算长沙市社保,我今年到小孩出生刚好差一个月,按照现在这种状况,市社保局也认为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想咨询一下我社保一直没有断缴,也连续交了几年了,为什么不能享受生育这类福利呢?之前家里有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因为本人一直在长沙参保,所以家里也没有买,相当于正常顺产的生育报销都报不了,那交的这些年社保白交了吗,广东这些地方省社保转市社保,只要省社保出具参保证明即可在市社保一同享受生育福利,而且我之前也已打社保电话咨询,服务人员说有人好像享受过这种状况,今去社保局生育报销窗口咨询问确不能,请问社保同一个地方交社保,只是不同层级,社保没有断缴确不能享受么,望领导予以答复,感激不尽!
市民: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已于2019年5月30日下午通过座机与来信人联系,了解其情况并解答政策。来信人表示满意。 参保职工在长沙市参加生育保险,从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费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停保后,3个月以内办理续保手续并补齐停保期间所欠保险费的,从续保的下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个月以后办理续保手续的,从续保的下月起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