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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沙有房产,外地户口却不能转长沙户口
来源:长沙365热线 2019-07-07 12: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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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长您好!去年出台的落户新政让我们这些到长沙购房的人很是苦恼,我们一个小区的都是16年买的房,现在却不能落户,购房合同写的夫妻双方名字为何不可落户,父母户口迁不了小朋友也不能随迁,请问入学怎么办?要等房产证下来的时候小孩已经到上小学的年纪了。一方面要引进人才,一方面又不允许落户,请问作为市民的我们要怎么办?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根据《长沙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外迁入人员落户条件的通知》(长公通〔2018〕43号)登记条件:在我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拥有了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合法所有权的,实行“一房一户”落户,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房屋所在地城镇地区。进行析产的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由不动产权属证书上的所有产权共有人协议并经公证确定一名迁入人。与迁入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同迁入。申报材料:1.申请表;2.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3.我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发放的房屋产权证或者已经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4. 析产房屋产权共有人协议及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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