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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时按以下4种方式计算,取最小的一种为最高限额:
1、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2、贷款年限按照月还款额度不应超过月缴存基数的50%;
3、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不超过住房总房价的80﹪;
4、贷款最高限额。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5万元;
(2)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贷款最高限额为住房总价的80%。
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短或最长期限、月应还贷额等因人而异,您可通过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登陆个人网上业务系统或关注”苏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下载“苏州公积金”APP进行初步测算,具体结果以柜面审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