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365热线>民生问答

青岛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来源:青岛人民政府网站 2020-09-28 04:38:27
0
 

 即墨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全文具体内容是?对物业收费、合同内容有异议,向哪个部门投诉,请告知电话号码。

经了解区住宅发展保障服务中心,青岛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依据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需求的不同,将物业服务质量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五个等级。其中一级为最低等级,五级为最高等级,等级越高,物业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越高。日常物业服务标准共分为六个部分,即综合管理服务;房屋管理、维修养护服务;共用设备设施运行、维修、保养服务;协助公共秩序维护服务;保洁服务;绿化服务。关于监督与投诉(一)信息收集物业服务企业应以各种方式收集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对物业服务质量的信息,及时分析这些信息,不断改进服务的内容和质量。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对物业服务满意度信息的收集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1.直接与业主沟通; 2.向业主发放调查问卷; 3.来自各种媒体的报道;4.收集各种渠道的业主投诉。(二)投诉处理 1.物业服务企业应主动接受业主的监督,建立投诉处理机构,明确责任人,对外公布监督、投诉电话。 2.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投诉处理工作,对投诉处理结果进行回访。认真及时地处理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投诉人。 3.受理、处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投诉应进行记录,并分下列情况进行处理:(1)物业服务企业直接受理的投诉,应核实情况,在一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结果,最长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属于物业管理责任的,应当按照相关要求立即整改;属无效投诉的应做好解释工作。物业服务企业与投诉人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及时上报所辖街道办事处和区(市)有关部门协调处理;(2)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直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相关部门转来的投诉,区(市)有关部门应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在规定时限内如实反映情况或上报书面材料,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工作;(3)涉及依法裁决的,应按法律程序处理。(三)公示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着位置公示服务企业名称;公开服务价格、标准和内容;公开投诉渠道和方式;公开公共部位收益信息;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12358价格举报电话、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电话以及城管执法、公安、消防、环保、通讯、水、电、气、暖等投诉咨询电话。接受业主的监督。有异议可向物价部门、物业行业部门反映,电话:89063033、89063032。

  • 上一篇 :青岛小殷、大殷和管家大村三个社区
  • 下一篇 : 青岛最低生活保障金补助标准
  • 图片推荐

    外省人员返回青岛,是

    省内外市人员返回青岛

    相关新闻
    最新滚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