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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时因公受伤,评残时间错过,退役之后申请评残
此问题平度市退役军人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根据《山东省伤残抚恤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九条规定: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人入伍时间、退役时间、因战因公负伤时间、地点、部位、详细经过、在部队未评残原因等情况,本人手写签名、申请日期。(二)因战因公致残档案记载或者原始医疗证明。档案记载是指本人档案中所在部队作出的涉及本人负伤原始情况、治疗情况及善后处理情况等确切书面记载。职业病致残需提供有直接从事该职业病相关工作经历的记载。医疗事故致残需提供军队后勤 卫生机关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原始医疗证明是指申请人原所在部队体系医院出具的能说明致残原因、残疾情况的病情诊断书、出院小结或者加盖出具单位相关印章的门诊病历原件、住院 病历复印件等。(三)申请人本人退役证件或者退役军人登记表。 (四)申请人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您可准备上述材料,到平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地址:人民路205号)进行办理。如您仍有疑问,欢迎联系平度市退役军人局87363036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