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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商铺内的消防管道是否可以改动?
来源:青岛人民政府网站 2020-08-21 08: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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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消防主管道过低,5,6米的层高管道架设在层高下1米的位置,导致5,6米的层高无法搭建二层,其次该管道架设在上方窗口中间妨碍上方的窗户开关,请问是否可以将消防主管道进行整体上移

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落实。经核实,您反映的是中铁博览城阅园网点内消防管道改动问题。您可以在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改动。您购买的网点面积(40平方米左右)、改动投资额进行判定,该消防管道改动不涉及我局职责范围内的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根据《消防法》第十五条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第五十三条规定:“第五十三条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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