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365热线>民生问答
母亲精神二级残疾,月收入约1300元,无住房,为什么离异不足5年不能申请公租房,申请条件有没有相关说明
根据我市现行住房保障政策,市区户籍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申请住房保障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家庭成员全部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且其中至少一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超过3388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的4倍。现行政策中并无离婚五年后申请公租房的限制,但若离婚涉及房产判决、变更交易等所有权转移情况,自登记之日起五年内将计算房产面积。若您有后续政策咨询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82681116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