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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户籍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了可以直接在网上申请提取吗 怎么操作 谢谢
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非本市户籍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青岛账户封存满半年,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如您符合以上提取规定,可登录青岛住房公积金网-网上大厅,在线注册个人专业版,注册登录后,在借记卡变更一栏关联公积金联名卡或提取结算银行I类借记卡,确定联名卡或借记卡状态为正常,然后点击“归集业务办理”菜单中的“非本市户籍销户提取”按钮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如您在异地工作且已开户缴纳公积金,可在异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将原青岛缴纳的公积金转移至当地继续缴纳。具体办理所需材料请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
如仍有疑问,欢迎拨打0532-12329转人工咨询。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