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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把天津的公积金转移到青岛,请问需要怎么做,可以在线办理吗
异地缴存职工将账户余额转移到我市时,须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职工申请转入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标准:职工个人明细账中至少要有6条缴存记录,其中单位汇(补)缴记录不少于3条)。如您符合以上规定,请登录青岛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http://zfgjj.qingdao.gov.cn/n28356077/index.html)-网上大厅,在线注册个人专业版,进入后可通过异地转入申请交易在线办理公积金转入业务。
如仍有疑问可拨打0532-12329咨询。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