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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提取公积金还房贷,我想问下提取办法,网上提取办理指南,多久到账
经与您沟通得知,您2017年购房且办理的工商银行商贷,从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如提取材料齐全且符合提取规定,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1. 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全额购
房发票原件或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除以上提取材料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职工的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还应提供婚姻关系凭证原件及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工、农、中、建、交、青岛、光大任一银行的Ⅰ类卡。同时,职工到公积金柜台办理提取时,还需现场填写《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提取额度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可提取最后一次付款发票载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 如您偿还工行商贷,可持以下材料到公积金管理处现场开通网厅商贷自助提取业务:第一(主)借款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房屋产权证明(购买非再交易住房的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原件或者房屋产权证原件,购买再交易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借款合同原件、还款明细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一管理处申请开通商贷自助提取业务。第一(主)借款人提供关联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原件(结婚证或户口薄)的,可一并为关联人(包括配偶、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配偶)开通商贷自助提取功能,无关联人的无需提供关系证明原件。
如仍有疑问可拨打0532-12329咨询。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