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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公积金账户在青岛,由公司每月缴纳公积金,我本人在济南购买首套房一套,账户有余额若干,现咨询,我本人的公积金能否每月冲抵,若不能冲抵怎么提取,谢谢
根据您的描述,您在青岛缴存公积金,在济南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想冲抵或提取。根据青岛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贷款管理办法,无法直接冲抵,但符合条件,可申请提取。提取额度:职工偿还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期间,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年度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若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还款期间有年度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则在本年提取时可累加提取以前年度可提取但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提取次数:职工在一个年度内,最多允许申请提取两次住房公积金。首次办理提取请持《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借款合同原件、还款明细原件(加盖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章或银行印章),借款人配偶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去青岛任一管理处申请,审核通过即可提取。再次以同一份借款合同申请提取的,除《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外,只需提供加盖银行印章(或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章)的还款明细原件(截至到目前已还贷款明细且需要在还款明细上注明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贷款银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金额)。”
如仍有疑问可拨打0532-12329咨询。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