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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年终考核事业编制优秀人员没有奖金,唯独公务员有。是否合理?人社局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难道就没有其他的政策执行了吗?那条正常规定只给公务员?那么事业编制被评优秀有什么待遇?
您好,来信收悉,莱西市政府进行了落实,目前上级未出台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奖励相关文件。2017年度之前,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除表彰通报人员奖励奖金由市财政列支外,其他人员奖励奖金由各单位根据单位经费情况自行发放。 2018年3月,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转发鲁人社字〔2018〕33号文件做好公务员奖励奖金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对公务员、参公人员考核奖金进行了调整。因公务员的奖励奖金标准明确,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奖励及奖金标准上级尚未出台相关的政策,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不发放2017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表彰奖励奖金,2018年度考参照2017年度执行。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市人社局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争取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