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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来源:青岛365热线 2019-10-18 0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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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在青岛工作一年,现回户籍地,之前单位缴的公积金如何提取,需要什么手续,可以网上办理吗,

您好!已与您电话取得联系,经了解,您是外地户口,与青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青岛,符合户籍不在本市,且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提取条件。提取要件:(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二)提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账户已纳入中心集中封存户管理的职工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三)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且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户籍迁出本市的,应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迁移证明原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个人异地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2.户籍不在本市的,应提供户口簿原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个人异地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服务提示:自2019年5月7日起,提取业务取消银行存单结算方式。在保留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结算的基础上,增加I类借记卡结算方式(仅限:建行、工行、农行、中行和交行)。符合提取条件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金额转入职工已备案登记的五大行I类借记卡账户或联名卡账户中。(若职工无联名卡,需提前关联一张五大行I类借记卡)。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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