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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我想了解一下肥西县生育险最新的报销政策是什么,在政府官网中找不到政策文件,我家人交满了一年多的生育险,因故五月份补缴了一个月,本月去报销生育险时回复不符合报销条件,所以想了解一下生育险政策,谢谢!
答 复:
肥西县医疗保障局:
根据《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规定:本市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为女职工连续参加医疗保险满6个月后生育(计算月份不含补缴月份医疗保险),补缴期间参保职工发生的生育相关费用和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