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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请问慢性病卡如何办理?
解答内容
解答来源:庐江县医疗保障局
解答内容:
黄**:
您好!您于5月26日来信咨询办理慢性病卡的事项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试行)》的通知(皖医保秘〔2021〕36 号)、《合肥市慢性病门诊管理暂行办法》(合医保发〔2020〕19号)等文件规定,办理门诊慢性病卡需先携带相关病种的医学证明材料提交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应在接受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学科医疗专家,按慢性病准入标准进行鉴定,鉴定通过后享受慢性病门诊待遇。
高血压鉴定标准:
1.高血压。经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或门诊确诊,持续1年以上门诊降压治疗记录或合并1年以上2型糖尿病用药记录,需提供相应1年内每季度至少1次门诊病历或发票。2.高血压伴并发症。经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确诊,并合并有心(心肌梗死、充血性心力衰竭)、脑(脑出血、脑梗死、腔隙性脑梗死)、肾(血肌酐>125μmol/L、肾移植术后、肾透析)或视网膜病变(出血或渗出或视乳头水肿)并发症其中之一。
2021年5月28日10时10分,我中心工作人员对您进行了电话回访,您表示满意。如仍有问题,请电话咨询:0551-87339903。
庐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