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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案例:你好,我想问一下生育待遇享受对象其中为“女职工连续参加医疗保险满6个月后生育的(计算月份不含补缴月份生育保险)”,是否是生育之日前连续缴满6个月即可?生育前连续缴纳6个月但是不满12个月是否会影响领取的生育津贴?
解答来源:合肥市医疗保障局
解答内容:根据《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第213号令)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产假期间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发放。其他参保单位的在职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已按照本市规定为其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登记手续,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一)符合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生育,且连续缴费六个月以上(不含补缴);(二)符合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间需每月按时足额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