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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服务对象
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参保人员(含国有、集体企业内退人员)
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市及各县(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网络办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备案小程序、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等。
办理流程
符合办理条件的参保人员,可通过网络申报,也可到参保地的医保服务大厅现场办理。
📔申请人提供申报材料;
📔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后审核;
📔审核通过的将申请人异地就医信息备案上传并通知参保人员,审核未通过的告知原因。
办理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异地安置认定材料:备案地户籍“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服务对象
在异地居住生活的参保人员
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市及各县(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网络办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备案小程序、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等。
办理流程
符合办理条件的参保人员,可通过网络申报,也可到参保地的医保服务大厅现场办理。
📔申请人提供申报材料;
📔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后审核;
📔审核通过的将申请人异地就医信息备案上传并通知参保人员,审核未通过的告知原因。
办理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异地居住证(暂住证)或居(村)委会证明。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服务对象
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参保人员(含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前往合肥市域外就业创业的参保人员)
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市及各县(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网络办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备案小程序、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等。
办理流程
符合办理条件的参保人员,可通过网络申报,也可到参保地的医保服务大厅现场办理。
📔申请人提供申报材料;
📔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后审核;
📔审核通过的将申请人异地就医信息备案上传并通知参保人员,审核未通过的告知原因。
办理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异地工作证明材料:
异地有效居住或工作证明(单位派驻证明、外出务工证明、营业执照、居住证、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之一)。外出务工人员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可以承诺后补相关材料。
其中,若是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人员请选择提供用工单位派驻异地的驻外机构设置文件和驻外人员调动文件以及第三方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协议文件等单位派驻证明;
若是外出务工人员或外来就业创业人员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异地居住证、异地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外出务工证明等异地有效居住或工作证明。
(图源合肥医保)
异地转诊备案
服务对象
所患疾病在参保地最高级别医疗机构(含专科)难以确诊或无有效治疗手段,需要转往异地医院就诊的参保人员
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市及各县(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具有异地转诊资质的市区省、市三级医疗机构或各县(市)最高级别医疗机构;
2.网络办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备案小程序、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等。
办理流程
1.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既往已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过备案的异地转诊人员遵医嘱复诊住院治疗的,在复诊住院前通过网上平台或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上次出院小结办理备案手续。另外,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要转往备案地以外就医的,由备案地最高级别医疗机构出具转诊建议书,可通过网上平台或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备案。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后审核,审核通过的将申请人异地就医信息备案上传并通知参保人员,审核未通过的告知原因。
2.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在具有异地转诊资质的市区省、市三级医疗机构或参保地所在的县(市)最高级别医疗机构直接申办并通过信息网络系统上传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办理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异地转诊证明材料:
初次异地转诊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申办并通过信息网络系统上传备案,无需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若是遵医嘱复诊住院治疗的,则提交上次出院小结;
若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则提交备案地最高级别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建议书。
(图源合肥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