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365热线>民生问答
请问长沙市生育保险规定,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满10个月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那我们6月份参保,8月份才一次性缴纳三个月的社保。这个缴费日期是6月还是8月呢?缴费的下月是指7月还是9月?
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通过参保职工在长沙市参加生育保险,从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费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停保后,3个月以内办理续保手续并补齐停保期间所欠保险费的,从续保的下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个月以后办理续保手续的,从续保的下月起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注:申报生育医疗费用及生育津贴必须在正常参保状态下进行。续保月份以医保系统实际到账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