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365热线>民生问答
此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回复:“此前24个月居住证明以已办过的2张期满和1张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为参考标准。”本人现有3张居住证,办理时间分别为2015年(期满)、2017(期满)、2019年
(有效期内)。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符合“人才(学历)购房”方式中的“24个月居住证明”标准?
如需通过人才(学历)购房,请提供学历证明、工作证明、24个月工资流水、24个月居住证明及社保在缴证明,进行申请购房。其中24个月居住证明以已办过的2张期满和1张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为参考标准。我中心审核以公安部门反馈的数据为准。望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