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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入学,持配套楼盘共有不动产权证的业主,共有人之间系祖孙、父子(女)、母子(女)关系才能享受该套房入学资格。这种情况包含外祖父与外孙之间的这种关系吗?如果外祖父只有独生子女(入学儿童的妈妈),可以配套入学吗?
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长沙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长办发[2016]5号),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小学实行公示学区、划片招生、注册入学,由区县(市)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合理划分每所小学的学区范围;初中入学按照单校划片、多校划片和配套入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7〕27号),持配套小区共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的业主,共有人之间系祖孙、父子(女)、母子(女)关系才能享受该套房入学资格。您所咨询的外祖父与外孙共有配套小区不动产权证这种情况,符合配套入学政策。入学儿童父母是否属于祖父母独生子女,不影响持配套小区共有不动产权证的业主享有配套入学资格。 长沙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