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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与购房补贴能否同时申请
来源:长沙人民政府网站 2020-05-29 17: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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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名即将入职长沙某企业(非机关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我想咨询长沙市人才相关政策。问题一:落户后是否可以立即买房?问题二:关于租房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租房生活补贴领取的条件是落户+在长工作+缴纳社保,购房补贴的条件是新落户并在长沙工作,我想知道怎么理解“新”字,如我在长沙工作并落户2年后购房是否属于新落户?在这2年期间领取了租房生活补贴,是否还有资格领取购房补贴?问题三:长沙市除了落户、租房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外还有哪些人才政策?谢谢

经调查,现回复如下:您好,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75号)文件规定: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稳定就业(在长沙工作并自购房当月起已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或个税),或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个税(或社保),在限购区域内限购一套商品住房。 1,市外户籍或新落户未满一年的购房的可凭借24个月的社保或个税购房。 2,新落户长沙满一年但不足两年的须凭连续12个月的社保或者个税购房。 3,落户长沙满2年的可凭本地户籍购房。 新落户并在长沙市域内工作,年龄35岁以下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首次购买商品住房(购买该房之前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在长沙市域内没有任何商品住房交易记录)可分别申请6万元、3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中新落户是指在2017年6月21日起首次落户长沙。望知晓。

人才中心工作人员答复: 答:申请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与购房补贴可以同时进行。关于落户与购房补贴的相关咨询电话分别是0731-96111和0731-84662152。请与相关部门及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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