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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明是否就是暂住证?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您好,来信已收悉!《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明确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这是居住证申领的刚性条件。按照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居住证暂行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规定:“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24个月的居住证明由住建部门针对购房政策提出,公安部门已与住建部门联网,24个月的居住证明由住建部门界定。